2019级本科生申请转专业实施细则

发布者:汽车与交通学院发布时间:2020-07-09浏览次数:1338


    根据《西华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西华学字[2016]67号)的规定,学院决定开展2019级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工作。


因疫情原因,今年学校不统一组织2019级本科生转专业考试,具体转专业实施细则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了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体现因材施教,使学生有更大的学习发展空间,提升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结合《西华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西华学字[2016]67号)、《西华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补充规定》(西华学字[2015]40号)的相关要求,特制定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

二、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转专业领导小组,负责转专业具体事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彭忆强

副组长:裴西宏 徐延海

成  员:梁涛 王新兵 田国英 蔡云 孟忠伟 张诗波 罗建

三、申请资格与条件

1.学院2019级已完成注册具有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2.学生对本专业和拟转入专业有正确的认识,能够客观评价自身学习兴趣、学习能力,满足拟转入专业准入条件。

3.限制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符合《西华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西华学字[2016]67号)中有关限制条件要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达到试读或退学条件者;

2)高考文科学生转入非文理兼收的理工科类专业者;

3)高考艺体类专业转入普通类专业者;

4)高考非艺体类专业转入艺体类专业者;

5)定向招生者。

4.不同层次专业互转条件

1)二本专业转一本专业的基本条件: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达到425分)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英语折算成绩达到80%(高考英语成绩/高考英语成绩总分≥80%)。

2)一本专业之间、二本专业之间、一本专业转二本专业,按《西华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西华学字[2016]67号)执行。

四、转专业人数

我院2019级转专业转出人数控制在2019在籍人数的10%以内,转入人数控制在转入专业2019级人数的20%(其中院内不超过5%)以内,详见下表。

专业

学生人数

转出人数限制(10%

转入人数限制(20%

院内转入限制(5%

车辆工程

199

20

40

10

能源与动力工程(先进运载动力)

36

4

7

2

汽车服务工程

74

7

15

4

交通运输

67

7

13

3

交通工程

83

8

17

4

合计

459

46

92

23

五、转出/转入排序依据

因疫情原因,今年学校不统一组织转专业考试,拟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转出/转入排序。

1.转出学生

拟转出学生在2019-2020学年第1学期已修读的大学英语和高等数学成绩,将二者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结合各专业转出人数限制确定具有转出资格的学生。

2.转入学生

拟转入学生的排序由课程成绩及专业面试成绩两个部分组成。

 ①拟转入学生在2019-2020学年第1学期已修读的大学英语和数学类成绩,将二者相加得到课程成绩。

 ②专业面试专业教学系教师组成面试小组(面试组人员不少于3人)对拟转入本专业学生进行面试,专业面试总分为100。面试有记录,由面试小组成员签字,并给出专业面试成绩。面试考查内容可包括学生的国家英语等级通过情况、国家计算机等级通过情况、大一期间课程学习情况,是否有补考科目,本专业学习需考查的其它事项等。

 ③将课程成绩及专业面试成绩相加之后进行各专业拟转入学生排序,排序结果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查,结合各专业转入人数限制确定具有转入资格的学生。

六、申请及审核安排

1.转出学生申请

 ①填写审批表:学生需完整的填写《西华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并在申请人位置附近填写有效的联系电话号码。

 ②提交截止时间:2020817日下午5:30

 ③提交地点:学院教学科研办(5D219

2.转入学生申请

 ①必须持有经所在学院同意转出的《西华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并在申请人位置附近填写有效的联系电话号码。

 ②提交截止时间:2020820日下午5:30

 ③提交地点:学院教学科研办(5D219

2.学院考核

 ①转出学生

根据收到的拟转出学生的《西华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按照前述的排序依据进行各专业拟转出学生审核、排序,经我院审核同意后的学生,于2020820日前将《西华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交转入学院审核。

 ②转入学生

根据收到的拟转入学生的《西华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按照前述的排序依据组织各专业拟转入学生审核、专业面试、排序,确定接收学生名单。

专业面试将在2020824-25日进行。

确定的接收学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828-30日(公示期3天)。

汽车与交通学院网站:http://qc.xhu.edu.cn

3.学校备案

考核合格的学生名单按转入学院汇总后于2020831日前交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汇总各学院转专业学生名单,报学校审核、公示后(公示3个工作日)发文。

七、其它

本实施细则仅适用于汽车与交通学院2019级本科生转专业。

除本实施细则规定内容之外其它考查项目全部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办理。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教学科研办负责解释。



汽车与交通学院

二〇二〇 年 七 月  日